(民盟中央主席辦公會議通過)
防拷中國民主同盟章程是民盟內部最高的規章制度。它對于全盟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繼承和發展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的優良傳統,加強自身建設,履行參政黨職能,規范盟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為適應不同時期形勢和任務的要求,從1941年3月19日民盟成立到現在,民盟章程修改過多次?,F行的民盟章程是2002年12月18日經民盟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后通過的,共分序言、八章、五十條。為了適應在盟內開展學習宣傳盟章的需要,現編寫以下綱要。
防拷一、民盟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為什么要對民盟章程進行部分修改
防拷民盟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基本框架和整體內容是好的。為適應新形勢、新階段、新任務對民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民盟九大決定對民盟八大通過的盟章進行部分修改。
防拷民盟八大以來,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在曲折中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綜合國力竟爭日趨激烈。
防拷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歷史性進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現代化建設第二步目標順利實現,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缛胄率兰o,我國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發展階段。因此,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對現行章程進行部分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導和規范全盟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防拷這次盟章修改是在中共十六大精神和全國統戰工作會議精神的指導下進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對新世紀全面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作出了部署,進一步動員全國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開創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而團結奮斗。
防拷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召開的第十九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是一次在統一戰線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重要會議。會議發表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決定入》明確了新世紀統戰工作的形勢和任務,為進一步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為開創新世紀統戰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
防拷五年來,盟的成員不斷增加,盟的組織相應擴大,參政議政能力和參政議政水平不斷提高,自身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盟的工作積累了新的寶貴經驗。把新經驗、新任務、新要求充實到盟章中去,對于貫徹落實中共十六大精神和全國統戰工作會議精神,指導全盟更好地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去開展活動,是十分必要的。
防拷民盟九大修改盟章遵循的原則:一是要貫徹中共十六大精神和全國統戰工作會議精神,對序言和總綱的內容作部分修改,體現與時俱進的精神,使之具有前瞻性和指導性;二是序言和總綱以外的其它部分,除必須修改之處,一般不作變動,可改可不改的不改,能小改的不大改,以保持章程的權威性、嚴肅性、連貫性和穩定性;三是修改內容和提法應體現民盟的性質、地位和特點,定位要準確、適當;四是要結合民盟的自身特點,體現民盟的特色。
防拷二、關于指導思想
防拷民盟要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必須堅持以科學的理論為指導。盟章確定,民盟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履行參政黨職能。
防拷鄧小平理論是毛澤東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繼承和發展,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也是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行動指南和精神支柱。民盟作為參政黨,要在復雜多變的形勢下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作出積極貢獻,就必須自覺地組織廣大盟員學習鄧小平理論,完整地準確地把握這一理論的科學體系和精神實質,用這一理論指導全盟的實踐。
防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一脈相承,反映了當代世界和中國的發展變化對中國共產黨和國家工作的新要求,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踐相結合的最新成果,是新世紀治黨治國的偉大綱領,也是鞏固和發展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的理論基礎。在新的形勢下,民盟要更好地履行參政黨的職能,就必須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水平。
防拷民盟作為政治聯盟性質的政黨,具有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的特點。在新的歷史時期,盟的進步性主要表現在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盟的廣泛性,是指我們的成員來自于不同的社會階層和群體,能夠更多地反映和代表所聯系的知識分子的具體利益和要求。盟的進步性與廣泛性是相互聯系相互統一的。把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履行參政黨職能寫進盟章,能夠進一步保持民盟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的特點,保證全盟和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同心同德,共同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宏偉事業。
防拷在民盟的整個工作中,只有堅定不移地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履行參政黨職能,才能夯實與中國共產黨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礎,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使民盟的政治綱領、政治路線得到延續和發展。這是這次修改盟章貫穿始終的一條主線。
防拷三、關于序言
防拷序言部分對民盟的建立和發展歷程,以及對各個不同歷史時期的性質、地位和作用作了簡要闡述,強調了民盟在各個歷史時期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的光榮傳統。指出民盟是在中國共產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影響下成立的;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共同戰斗;1949年1月民盟公開宣布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同年,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新中國成立后,民盟與中國共產黨一道前進,一道經受考驗,廣大民盟盟員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為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在新的歷史時期,確立了民盟參政黨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積極履行參政黨職能。序言對民盟光榮傳統的概述,貫穿了堅定不移地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中國共產黨系密合作這樣一條主線。
防拷序言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增加了“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綱領,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這“四個堅持”具有豐富而深刻的內涵。只要全盟在各項工作中努力做到這“四個堅持”,就能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充分發揮自身的特點和優勢,有效地抵御西方多黨制、議會制的影響。
防拷序言還明確提出了民盟要“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服務,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服務,為實現祖國統一服務,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服務”。在“四個服務” 中,體現了立足世界發展大趨勢的觀念,貫徹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綱領,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有利于更好地指導新世紀的全盟工作。在盟章中寫進“四個堅持”和“四個服務”,鮮明地體現了民盟在新的歷史時期的基本方針和基本任務。
防拷四、關于總綱
防拷第一章總綱共包括十二條,是所有章節中條數最多的部分??偩V對民盟的性質、地位、作用、奮斗目標及自身建設的目標和原則等作出了規定。
防拷總綱首先明確規定了民盟的性質:民盟是主要由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我國政黨制度的顯著特征在于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中國共產黨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接受共產黨領導,同共產黨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是參政黨。
防拷總綱規定,民盟在憲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范圍內,按照政治自由、組織獨立、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則開展工作。這一原則的確定,是對民盟作為民主黨派組織所具有的自身特點的概括。保持民盟組織的獨立自主地位,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統一的而不是對立的。這是因為: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黨派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針政策的領導;中國共產黨充分尊重各民主黨派在憲法和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政治自由、組織獨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并在保持政治方向一致的前提下,放手讓民主黨派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各民主黨派的內部事務,由民主黨派自己作出決定,共產黨充分尊重民主黨派的自主權。
防拷總綱從民盟作為參政黨的性質出發,明確提出民盟要維護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偩V規定民盟參政的基本點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執行。這就具體明確了民盟作為參政黨,在國家政治生活和國家政權中的地位和作用。
防拷總綱確立了民盟在新世紀新階段的工作方向??偩V規定,民盟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為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共同發展三大歷史任務而奮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努力作出新貢獻。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提出進入新世紀必須抓好的三大任務,中共十六大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確立為我國在新世紀頭20年的奮斗目標。這同樣是民盟的努力方向,將它們寫入盟章,對于動員全盟力量,發揮特點和優勢,更好地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具有重要作用。民盟要繼續堅定不移地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對國家大政方針提出意見和建議。
防拷總綱規定,民盟貫徹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和依法治國方略,參與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偉大實踐,為促進教育、文化、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為增強綜合國力和實現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而努力。其中,“依法治國方略”、“政治文明”等為新增加的內容。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明確地對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出了部署,并把它確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指標。增寫這些內容,有利于全盟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自覺地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開展活動,為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防拷總綱強調,民盟發揚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并增加了“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的內容。自我教育是民盟的優良傳統,也是民盟參政黨功能的一個重要體現。民盟具有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的特點,這一特點決定了民盟與共產黨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則上具有一致性的同時,在思想認識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性。大力開展自我教育,提高整體政治素質,對于全盟順應時代發展的要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增強對盟員和所聯系群眾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重要意義。
防拷總綱指出,民盟努力發展海峽兩岸關系,促進祖國完全統一。最終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心愿和根本要求。民盟堅決支持我國政府“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堅決支持江澤民同志提出的關于現階段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決維護“一個中國”原則,反對一切形式的臺獨和分裂祖國的行徑,為促進祖國完全統一貢獻力量。
防拷總綱規定;民盟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結合,是民主和集中的辨證統一。實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充分調動全盟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盟的智慧,凝聚全盟的力量。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要求做到:一、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民主程序;二、在決策和實施決策的過程中,堅持集體領導;三、堅持和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四、建立和健全各項會議制度和工作制度;五、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內部的自我約束機制和自我監督機制。
防拷總綱規定,民盟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重要方針,指出民盟要多做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民盟各級組織和廣大盟員要團結所聯系的知識分子,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反映民意、消除疑慮、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防范和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協調穩定發展,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防拷總綱確立了民盟自身建設的目標和原則。自身建設的目標是,把民盟建設成為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努力提高參政議政水平、不斷加強自身建設、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自身建設的原則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原則;體現政治聯盟的特點;體現進步性與廣泛性的統一。面對在新世紀新階段建設什么樣的參政黨和如何建設參政黨的問題,全盟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初步總結了若于基本經驗和體會,民盟九大把建設適應新世紀要求的參政黨的內涵概括為: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繼承和發揚民盟的優良傳統,在新世紀與中國共產黨長期親密合作;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實現三大任務而努力;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進一步提高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水平;全面提高整體政治素質,能夠經受各種困難和風險;反映廣大成員及所聯系的群眾的具體利益和呼聲,團結帶領他們在多黨合作的道路上不斷前進。
防拷五、關于盟員
防拷第二章盟員共包括七條,規定了加入民盟的條件、程序和盟員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防拷本章首先對申請入盟的對象做出了規定:“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和其他工作的知識分子,自愿遵守中國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請加入中國民主同盟?!泵衩说陌l展對象確定為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和其他工作的知識分子,是根據各民主黨派協商確定的各自的工作范圍和發展對象的重點分工,目的在于體現各民主黨派的不同特點,更好地發揮各自的優勢和作用。
防拷本章規定了吸收盟員的程序,即本人填寫入盟申請表,經盟員二人介紹,并經基層考察、討論通過,報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委員會審核批準,層報民盟中央備案。在發展盟員的審批權限上,將審核批準的權限和直接吸收盟員的權限,提升到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委員會,這是根據地方組織發展的實踐經驗而做出的,有利于保證新盟員的質量。
防拷本章規定了盟員的各項義務和權利。盟員有遵守憲法、法律和杜會公德,遵守民盟章程,執行民盟決議,維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等義務;盟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有參加民盟有關會議,討論民盟工作,閱讀盟內有關文件和刊物的權利,有參加民盟所組織的有關國家大事的討論,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有向民盟的各級組織提出請求、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防拷本章規定盟員有退盟自由,并規定了盟員退盟的程序和注銷盟籍的條件和程序。
防拷六、民盟的組織原則
防拷第三章組織總則共包括四條,主要規定了民盟的組織制度和組織發展的基本方針。
防拷本章規定民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盟服從中央。這“四個服從”是對盟內民主程序的總概括,是正確處理盟內各種關系的基本準則。這一規定有利于保持民盟的組織統一和行動一致。有利于使全盟形成團結統一的整體,更好地維護民盟中央的權威,維護全盟的集體利益。
防拷本章規定,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的領導人員在特殊情況下因工作需要不能用選舉方式產生,可以由上一級組織任命。這一規定,不僅可以把選舉制與任命制結合起來,而且有利于加強對地方組織的領導,避免地方組織領導人因為種種原因出缺而影響工作正常進行。強調“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由上一級組織任命,在一般情況下,仍然是要按選舉程序產生。
防拷本章規定,民盟最高領導機關是,全國代表大會和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或盟員大會)和所產生的委員會。并規定了上、下級組織之間關系的準則。
防拷本章增寫了“建立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和程序,完善議事、工作決策體制,使民主集中制規范化?!薄凹w領導”是民主集中制原則的精髓,是與“民主集中”相輔相成的;“個別醞釀”是民主集中制的必要過程,而“會議決定”是集體決策的必經程序,也是直接關系到決策的正確與否和質量高低的關鍵環節。這“十六字”原則既是對民盟八大以來領導班子建設基本經驗的總結,也是對今后各級領導班子議事和決策程序的明確要求。這一規定有利于增強領導班子的團結和凝聚力,有利于健全盟內議事和決策機制,提高決策效率和工作效率。
防拷本章規定了民盟各級組織負責人的任期制:各級組織負責人在同一職務上可以連選連任兩屆,最多不超過三屆。這一規定符合于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利于保持領導班子的活力。這一規定從本屆開始實行。
防拷本章規定民盟組織發展的基本方針,表述為“中國民主同盟發展組織,以大中城市為主,以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以從事文化教育工作的知識分于為主。發展成員要注重質量,注意吸收有代表性的人士入盟。在工作中發展,發展為了工作,穩步發展,實行發展與鞏固相結合的組織工作方針?!泵衩藝栏癜凑?996年和1999年各黨派共同協商制定的關于組織工作的紀要中的有關規定,繼續保持已確定的發展范圍;推進組織發展,加強組織建設。同時,對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發展,也要按照正常的程序進行,不能有所特殊。
防拷七、關于民盟中央組織
防拷第四章中央組織共包括八條,主要是對民盟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等中央組織的相關內容作出規定。
防拷本章首先對民盟全國代表大會的會議制度、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及職權作了規定。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由中央常務委員會決定。其職權包括:聽取和審議中央委員會的報告;決定盟的方針、任務和重大事項;修改盟的章程;選舉中央委員會組成中央委員會。
防拷本章規定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問,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決議,領導全盟工作,還規定了中央委員會的任期、中央委員名額的產生辦法、會議制度及其職權。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提前或延期舉行,其任期相應改變。中央委員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常務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其職權包括:貫徹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聽取和審議中央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民盟的重大事項;選舉中央主席、副主席和常務委員,組成中央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實踐,取消了中央委員會推舉中央名譽主席、名譽副主席、顧問的職權,相應地取消了第三十五條地方組織設置名譽職務的規定,但是,原來民盟中央和地方組織已設置的名譽職務仍然有效。
防拷本章規定在中央委員會閉會期問,中央常務委員會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領導全盟工作,并在第二十八條中增寫了“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季度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對中央常務委員會的會議制度進行了規范。這有利于促進中央常務委員會及時地總結經驗,制定和執行各項決策,更好地履行職責,領導全盟工作。
防拷本章規定在中央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會議;領導中央日常工作,規定主席主持中央工作,召集常務委員會會議。
防拷本章規定了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專門委員會、職能機構領導成員的任命辦法。對第二十七條、二十九條、三十條,以及第五章(地方組織)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中有關秘書長的規定進行了修改。這些修改對秘書長的職能作了定位,即秘書長是民盟各級委員會的秘書長,但不是主席(主委)會議成員,職責是在主席(主委)會議領導下,負責聯系、協調和推動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當好領導班子的參謀和助手,以更好地發揮主席(主委)副主席(副主委)在各項工作中的領導作用,真正擔負起管理盟務工作的責任。秘書長的任命程序是,由主席(主委)會議提名,常委會任命。在本盟章修正案通過以前,各地民盟組織任命的秘書長,其職能、待遇不變。
防拷八、關于民盟地方組織
防拷第五章地方組織共包括七條,規定了民盟地方組織的范圍以及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或盟員大會)、地方各級委員會等相關內容。
防拷本章規定民盟各級地方組織,包括省委員會(自治區委員會,直轄市委員會);設區的市委員會(直轄市的區委員會,地區委員會,自治州委員會)和縣委員會(不設區的市委員會,設區的市的區委員會)。
防拷本章規定了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或盟員大會)的會議制度、職權、代表名額及產生辦法。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或盟員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大會由同級委員會召集,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同級委員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上一級組織批準。其職權包括:貫徹執行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和所屬上級組織的決議;聽取和審議同級委員會的報告;討論并決定同級委員會的重要事項;選舉同級委員會委員組成同級委員會。
防拷本章規定省級委員會和地市級委員會選舉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規定如設常務委員會,則在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領導工作;規定縣級委員會選舉主任、副主任委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任命秘書長。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其代表大會(或盟員大會)閉會期問,領導本級地方組織的工作。規定了地方各級委員會的任期,每屆任期五年,各級代表大會提前或延期舉行,任期相應改變。
防拷本章規定在同級常務委員會(或同級委員會)閉會期間,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組成主委會議,領導日常工作。還明確了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專門委員會、工作部門負責人的任命辦法。
防拷九、關于基層組織
防拷第六章基層組織共包括四條,主要規定了民盟基層組織的范圍及基本任務。
防拷本章規定民盟的基層組織是: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直屬支部委員會、直屬小組)。盟的基層組織是組織盟員參加活動的基本形式,也是開展工作、發揮作用的重要基礎。做好基層組織的工作,有利于增強盟組織的凝聚力,提高盟員的整體素質。
防拷本章規定基層委員會(或總支部委員會)、支部(直屬支部)委員會、直屬小組、支部直屬小組負責人的產生辦法,并將基層委員會(或總支部委員會、 支部(直屬支部)委員會、直屬小組長的任期由每屆任期三年改為三至五年。作出這樣規定,可以把基層委員會的任期與上級委員會的任期銜接起來,有利于地方盟組織統籌安排工作,也有利于基層組織建立有效的領導機構。
防拷本章對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作出規定。盟的基層組織要充分調動廣大盟員的積極性,集思廣益,為改革、發展、穩定獻計出力,在鞏固思想基礎、提供人才支持、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努力發揮作用:一是組織盟員學習政治理論,學習民盟章程和民盟歷史;二是傳達并貫徹上級組織的決議和決定,開展組織活動;三是反映盟員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所在單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四是培養推薦后備干部;五是關心盟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推動盟員做好本職工作,組織盟員參加面向社會的活動;六是反映盟員及民盟所聯系的知識分子的意見和要求;七是維護和執行民盟的紀律,討論對盟員的獎勵和處分;八是吸收盟員,收繳盟費。
防拷十、關于民盟的干部和紀律
防拷第七章干部和紀律共包括六條,主要規定了民盟各級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機關建設、獎懲制度等內容。
防拷本章首先強調,民盟高度重視自身建設。加強自身建設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需要,也是多黨合作長期存在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民盟各級組織一貫高度重視自身建設,在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于部隊伍建設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積累了寶貴經驗,并提出了建設適應新世紀要求的參政黨的目標、原則和內涵。
防拷盟的干部是團結和組織盟員及所聯系的知識分子的骨干,是貫徹執行盟的決議和決定的帶頭人,在整個盟的事業中居于重要地位。干部素質的高低,能力的強弱,工作的優劣,作風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盟的形象和盟的事業。因此,本章對各級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作出規定: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理論水平,熟悉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熱心盟的事業,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堅持和維護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自覺接受民盟組織和盟員的批評與監督;遵紀守法,清正廉潔,以身作則,艱苦樸素,不謀私利。
防拷本章規定,各級組織要注重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和任命干部。德才兼備的原則是要求盟的干部既要有好的品德,又要有才能,強調注重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要將德放在首位。為此,要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要重視教育、培訓、選拔和考核干部,特別是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有利于保持盟的事業的興旺發達,保證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民盟要繼續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并努力為優秀年輕干部的脫穎而出創造良好的環境。
防拷在第四十五條中增寫了“建立自我約束、自我監督機制”的內容,是為了加強盟內有效監督,防止和減少不正之風和違法亂紀行為。
防拷根據國家將民主黨派機關工作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管理的規定,第四十六條指出,民盟各級機關要參照執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加強職能部門建設,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對機關工作人員提出了清正廉潔,克己奉公,盡職敬業的要求,努力樹立良好形象。
防拷本章規定對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或盟務工作中成績顯著或有較大貢獻的盟員和組織,應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民盟的紀律,損害或破壞人民或民盟的利益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處分。
20O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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