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實施,從制度上解決了農民看病住院的問題,按現行政策規定,農民患大病在鄉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可報銷70%,在縣級醫療機構住院可報銷60%,從而大大減輕了大病住院農民的經濟負擔。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目前存在著一個比較突出的現實問題:
據調查,對一些家庭困難者來說,家里人患了大病需要住院治療時,擺在他們面前的困難是:家里拿不出高達幾萬元的住院押金,也無法找人借到這筆錢,面對這種情況,一些家庭只有無奈地選擇放棄治療。大病住院費押金(等于或大于住院治療費)由患者全額支付這道高門檻將許多得了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患者擋在了“新農合”的大門之外,這使得“新農合”惠及所有農民的初衷大打折扣,影響了農民參加“新農合”的積極性,不利于此項事業的健康發展。
建議有關部門從解決困難群眾的實際問題出發,改革目前實行的“新農合”農民大病住院費押金由患者全額支付,出院以后再按比例報銷的結算方式,采取按自付比例繳納住院押金的辦法,其余部分由醫院和醫保部門之間按政策規定協商解決,這樣做可以大大降低需要住院治療的農民的住院門檻,從根本上解決家庭困難農民住院難的問題。
(康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