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提高鄉鎮政府行政效率,精簡機構和人員,農村各地先后進行了鄉鎮合并。從合并的整體效果看,在鄉鎮機構人員復雜、經濟不發達的地區,短期內并不能凸現其預期效果。某些地方的鄉鎮合并甚至可以說是操之過急,既浪費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又降低了行政效率。問題的焦點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力浪費嚴重,重復建設耗資巨大。鄉鎮合并后,除政府部門合署辦公外,其他教育、衛生、農電、通訊、銀行等都要合并。這些合并后的部門,因為要集中辦公,必然使被合并的部門不動產閑置。一些單位的扶貧項目、道路建設、農業結構調整等,也因為物是人非而被擱置不談,大凡被合并的鄉鎮,原先紅紅火火的文化、商業景象,隨著鄉鎮政府及各服務單位的遷移,而趨于冷清。
二、人員結構復雜,消腫無法順利實施。鄉鎮合并的一項重要目的是為了精簡機構和人員。然而,在鄉鎮人事結構相當復雜的前提下,減哪一個,通過什么方法減,成為縣、鄉政府極為頭痛的問題。大多數情況下,真正能下手清退的也僅局限于一些事業單位人員,而主要吃財政飯的政府公務人員等卻無法進行清退。
三、辦事效率低,治安形勢有所逆轉。鄉鎮合并后,出現的一個突出問題是鄉鎮管轄范圍太大,為民服務效率降低。有的鄉鎮兩頭距離達五六十里,而鄉鎮干部到邊遠村工作,來回花在路上的時間就要達三四個小時,碰著雨天根本無法下鄉開展工作。尤其針對一些突發性的民事糾紛、治安案件,因為路途遠、路況差等原因,導致處理不及時,使矛盾變得尖銳化、復雜化。
四、社會隱藏矛盾急待處理,干群關系未得到有效改善。鄉鎮合并并沒有給國家和政府帶來什么整體效益,相反卻給老百姓帶來很大的不方便。
目前,在一些農村經濟尚不發達地區,一味地要求加快鄉鎮撤并步伐,只能浪費大量財力和人力資源,弱化政府服務職能。對于鄉鎮撤并,盡量避免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落實,這樣極有可能帶來適得其反的效果!例如定西市臨洮縣在鄉鎮撤并中就出現了諸多問題。1999年至2004年期間,臨洮縣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規定,圍繞減少鄉鎮數量,精減工作人員,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先后進行了3次鄉鎮撤并工作,共撤并鄉鎮16個,全縣鄉鎮數由原來的34個減少為現在的18個,精減幅度高達47.6%。但是,隨著農村體制改革和惠農政策在農村的進一步推廣實施,鄉鎮撤并工作帶來的負面效應日益凸現,尤其是從近幾年的工作運轉和實踐來看,已撤并鄉鎮的經濟社會發展已受到了嚴重制約,對全縣經濟社會的統籌協調發展造成了巨大的“瓶頸”障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發展速度減緩,邊緣化程度日益明顯。已撤并的16個鄉鎮大都設置于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地處東北部及南部邊遠高寒山區,有近30萬群眾在這里居住生活。當時設置這些鄉鎮建制時,充分考慮了政府實施有效服務、方便群眾生產生活等各方面的因素,鄉鎮布局合理,群眾辦事便捷。鄉鎮撤并后,縣上雖然在合并后的中心鄉鎮和部分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鄉鎮進行了小城鎮建設,力求以新的區域政治經濟中心帶動被撤并鄉鎮經濟社會發展。但由于已撤并鄉鎮大多距離現鄉鎮政府所在地較遠,鄉鎮政府所在地對這些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無法充分發揮,加之部分已撤并鄉鎮的衛生院等公共服務機構降為門診代理或隨之撤銷,集市貿易自行退市或交易額大幅減少,昔日繁華景象逐漸蕭條,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面臨邊緣化狀態。
二是國家投資縮減,公共服務水平嚴重弱化。目前國家在農村的大部分投資和補助都是以現有鄉鎮為單位作項目規劃的,已撤并鄉鎮的通鄉公路、鄉鎮衛生院等項目建設無法列入國家投資計劃盤子,致使原鄉鎮基礎設施建設得不到改善,社會事業發展受到嚴重制約,群眾生產生活困難重重。如道路建設方面,鄉鎮撤并后,原有11條鄉道中的7條184.2公里行政等級降為村道,這7條道路路網直接服務人口達15萬人,約占全縣農業人口的三分之一。鄉鎮合并致使該7條道路無法列入國家通鄉油路建設計劃,嚴重影響當地群眾出行和經濟社會發展。公共服務方面,2004年,全縣共有10所衛生院隨鄉鎮撤并并入相應的鄉鎮衛生院管理,這10所衛生院中除云谷、沿川子兩所衛生院服務半徑小、服務人口少外,其余8所衛生院服務功能、任務均未改變。這些衛生院大多為上世紀六十年代修建,基礎設施薄弱,醫療設備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疾病預防、公共衛生和突發衛生事件的處置。同時,信用社、獸醫站等公共服務機構也隨鄉鎮撤并撤銷,社會公共服務功能逐漸喪失。
三是債務化解困難,國有資產無法有效管護。鄉鎮撤并后,原鄉鎮債務隨之劃入現有鄉鎮,由于已撤并鄉鎮不能安排基層政權建設和部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公用經費和村級接待補助不能繼續爭取,2005年至2009年,全縣因鄉鎮撤并累計減少鄉鎮公用經費(每個鄉鎮10萬元)和村級接待費用(每個鄉鎮3萬元)944萬元。加之鄉鎮撤并后債務消化主體減少,致使鄉鎮債務消化的難度增加,截止2009年底,全縣仍有2818萬元鄉鎮債務無法消化。同時,已撤并鄉鎮的辦公用房大多是修建于上世紀九十年代的樓房,由于受結構、布局等方面因素制約,無法再繼續用于其它方面,致使得不到有效管護,部分辦公用房已成危房。
四是服務半徑增大,行政工作成本和人員增加。鄉鎮撤并前,全縣鄉鎮平均管轄面積為86.3平方公里,服務半徑平均為7公里左右,最大服務半徑也在10公里以內。合并后,鄉鎮平均管轄面積為158.39平方公里、增加72.09平方公里,服務半徑最大為40公里。致使鄉村干部工作量加大,群眾辦事極為不便,不僅使鄉鎮政府的管理成本增加,而且服務和管理能力下降。撤并鄉鎮后,撤并鄉鎮的工作人員并入了新的鄉鎮,致使現有鄉鎮工作人員大幅增加,全縣18個鄉鎮現有各類工作人員(含七站八所)1391名,最多的鄉鎮148名,最少的鄉鎮50名,平均77名,每鄉鎮比撤并前平均增加35名。由于近年來國家在基層政權建設方面的投入有限,加之新分配的鄉鎮工作人員較多,各鄉鎮普遍存在2--4名工作人員共用1間辦公用房的問題。
五是群眾出行不便,社會公共服務無法開展。目前,國家實施的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按規定必須由本人到政府指定的衛生醫療、金融服務窗口等服務機構辦理,環孕檢、結婚登記等事項也須本人到鄉鎮政府辦理,而這些服務窗口和具體承辦機構均設在鄉鎮政府駐地或鄉鎮政府,并且在原鄉鎮政府所在地無代理機構或委托機構,給已撤并鄉鎮的群眾正常享受社會公共服務造成嚴重影響。同時,鄉鎮撤并前,在一個比較合適的輻射半徑內,農民步行1-2小時就能到鄉鎮政府,不會發生交通、住宿等方面的辦事費用。但撤并后,已撤并鄉鎮的群眾到鄉鎮政府辦事需乘坐汽車或其他交通工具,不僅浪費時間,而且辦事成本也隨之增加。
針對以上情況,特此建議對于在鄉鎮合并中產生的諸多問題予以妥善解決,對個別地方如定西市臨洮縣在撤并中過于倉促,帶來問題較多的鄉鎮應重新恢復其建制。根據充分調查論證和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特建議恢復臨洮縣以下6個鄉鎮建制:
一、恢復原何家山鄉建制。該鄉位于臨洮縣西北部邊遠山區,區域面積122平方公里,距縣城90公里。共轄馬家山等10個村、51個村民小組、1994戶、8540人。1952年12月設鄉建制,1969年與原馬家山鄉合并為衛東公社,1972年分開,2000年再次與馬家山鄉合并,2004年撤消何家山鄉建制,整鄉并入中鋪鎮。該鄉區域面積大,人口稀少,群眾居住分散,多數村組距現中鋪鎮政府較遠,群眾辦事極為不便?;謴袜l建制后,最遠的王家溝村距政府駐地只有6公里,便于政府行使管理服務和群眾辦事,有利于推動當地經濟發展和實現群眾脫貧致富。
二、恢復原五戶鄉建制。該鄉地處臨洮縣北部山區,東西長16公里,南北寬3公里,區域面積76.01平方公里,共轄龔家大莊等7個村、39個村民小組、2207戶、7971人。1950年設立五戶鄉建制,2004年整建制劃歸太石鎮管轄。該鄉區域內大多數群眾居住在馬銜山西南山坡一帶,地勢東、南、北三面為山,中間形成一條長十六公里的峽溝,自東延伸西部,溝壑縱橫,植被稀少,自然條件差,所屬前地灣、后地灣兩村的農民去太石鎮政府辦事,要先繞道榆中縣銀山鄉旋馬灘、小水子、斜路洼三個村,后經太石鎮管轄的8個村才能到達,群眾辦事極為不便?;謴驮撪l建制后,群眾辦事方便,有利于政府管理服務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三、恢復原上梁鄉建制。該鄉位于臨洮縣北部,東西長12.5公里,南北寬8.5公里,區域面積82.46平方公里。共轄9個村、63個村民小組、1932戶、8139人。1961年設鄉建制,2004年撤消鄉建制劃歸太石、辛店鎮管轄。該鄉地處馬銜山南麓,東高西低,山巒起伏,溝壑縱橫,區域面積大,地域條件差,群眾大都居住在山溝、梁峁地帶,距現政府所在地辛店鎮20公里以上,因原鄉建制撤銷,衛生院、信用社等服務機構撤走,道路標準下降,農民出行、辦事極為不變?;謴蜕狭亨l建制后,各涉農服務機構隨即恢復,農貿市場重新活躍,農民的出行和辦事將會更加便利。
四、恢復原改河鄉建制。該鄉位于臨洮縣北部山區,南北長10.75公里,東西寬7.5公里,區域面積125平方公里。共轄朱家川子等13個村、82個村民小組、3366戶、15121人。于1956年建制,1958年與上營公社合并,1961年又成立改河公社,1981年改為改河鄉,2004年整建制劃歸辛店鎮管轄。原改河鄉區域為兩山夾一溝,在原政府駐地長期形成了傳統的集貿市場活動,群眾趕集購物以及從事農產品販運等活動便利。距政府駐地最遠的大麥溝、前川、大營3個村也只有10公里?;謴透暮余l建制后,便于群眾辦事,便于政府行使管理服務,有利于群眾脫貧致富和整體發展。
五、恢復原塔灣鄉建制。該鄉位于臨洮縣東部山區,東西長11.25公里,南北寬8.75公里,區域面積127.27平方公里,距縣城34公里。共轄甜水溝等11個村、97個村民小組、2745戶、12370人。1956年成立塔灣鄉,1958年劃歸窯店管轄,1961年成立塔灣公社,1981年改為塔灣鄉,2004年撤消塔灣鄉建制,按區域分別劃歸連兒灣、窯店、龍門3個鄉鎮。塔灣鄉地處臨洮東部高寒山區,距現龍門鎮、窯店鎮政府所在地15公里以上,群眾至龍門鎮或窯店鎮政府辦事要沿定臨公路從山頂一直行至山腳,出行極為不便。并且鄉鎮撤并前塔灣鄉政府所在地已形成了穩定的集市,商貿活躍,恢復建制后,群眾出行、辦事方便,有利于推動當地和周邊高寒山區經濟發展,實現群眾脫貧致富。
六、恢復原馬家窯鎮建制。該鎮位于縣城西面,西北與臨夏州康樂、廣河兩縣接壤,南與衙下集鎮相連,東隔洮河與洮陽鎮相望,南北長19.5公里,東西寬11公里,區域面積95.35平方公里。共轄楊家店等18個村、98個村民小組、7221戶、29626人。該鎮是2001年由原西坪、臥龍兩鄉合并組建,2004年整建制劃歸洮陽鎮管轄。首先洮陽鎮是全縣人口大鎮,將原馬家窯鎮并入后,農業、非農業人口過于密集,致使工作主次不清,管理混亂,不利于鎮政府行使服務管理職能;其次國家亞高原訓練基地等一批項目已在馬家窯區域安家落戶,恢復馬家窯鎮建制后,有利于縣城城市建設和馬家窯鎮小城鎮建設同步協調發展;再次該區域內馬家窯文化等古文化遺址遍布,恢復馬家窯鎮建制,有利于對馬家窯文化等古文化遺跡的合理保護和開發,對于提升臨洮縣的文化品位,促進本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協調發展有積極作用。
恢復臨洮縣原何家山、五戶、上梁、改河、塔灣、馬家窯6個鄉鎮建制后,全縣鄉鎮總數將變為24個,其中11個鄉,13個鎮,鄉鎮縮減幅度在2001年的基礎上調整為29.4%,仍超過上級精減20%的要求。屆時,全縣鄉鎮平均人口22529人,萬人以下鄉鎮3個,1萬至2萬鄉鎮11個,2萬人以上鄉鎮10個;全縣鄉鎮行政區域平均面積由目前的158.39平方公里減少為118.79平方公里,鄉鎮人口數量適中,建制分布合理。對于群眾生產生活的正常開展和當地經濟發展將會起到明顯促進作用,有利于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有效開展,有利于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民盟臨洮縣委) |